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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做客山东台《周末说法》

孟宪强,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,刑事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

他从业律师十几年,一直做刑事辩护业务,代理过大量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

他说刑事辩护业务是整个律师业务体系的一颗明珠

他见证了中国刑法、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与健全的历程

感受到司法环境越来越进步

孟宪强——警惕!非法集资出现新变种

现在拉人头式的传销,大家已经有警觉。诈骗和非法集资都出现了新形式,变得更隐秘,老百姓很难甄别。我刚办理的一个案子,是犯罪嫌疑人以卖苗木为诱饵,许诺你买多少单位的苗木,3年后或者5年后,苗木长成材,这块地上的苗木就归你,买苗木的钱也还给你,结果犯罪嫌疑人跑了,很多群众上当,血本无归;还有一个案子,以卖玉石为借口,你购买玉石,把钱存到我这里,到一定的年限,玉石拿回去,钱拿回去,最后集资是40个亿——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集资,虽然把犯罪嫌疑人抓了,但公安机关只追回不到10个亿,老百姓损失很大。

大家注意,第一如果超出银行利率几倍的,不要参加;第二,要对存款单位进行考察,你看它有没有实物,子虚乌有的可能有诈骗嫌疑。

孟宪强——赃款追回来了,可能跟你一分钱关系都没有!

济南贾女士:我在2014年,上当受骗被投资公司骗了,今年济南的公安机关把这个人抓着了,他在南方搞得投资公司比济南的要大好几倍,据说他这个钱追回来了一半多点,在法院里扣着了,为什么不给我们,非要等南方的人员和案子一起结束呢?

孟宪强:这个理解有点偏颇,受害人的心情我们能理解。我们经常在办理这种非法集资案件当中发现,老百姓就是一个朴素心理——我参加集资2万元,你追回来200万,为什么不赶紧还给我?事实上,你的钱一到了犯罪嫌疑人那个账上,那个钱就不再是你的了,很多犯罪嫌疑人把钱挥霍了,买楼了买车了,或者赠给别人了,钱的性质就发生变化了。这个事很复杂。像你说的,这笔集资,还分南方和北方,涉及到被害人很多,不能说在保护一个合法权利人的时候,来损害其他权利人的权利;还有,赃款的返还问题要看钱的性质,你的钱投资于那个项目,这个项目赚钱了,你的钱可能回来;这个项目赔本了,那追回来的钱可能就不是你的钱了,就是别人的钱。你被骗2万,公安机关追回来200万,可能跟你一分钱关系没有。

上门讨债反被撞,当时没有做伤情鉴定……

莱阳徐先生:我上门去讨债,借款人还故意把我撞伤,派出所想给我们调解,这样拖得时间很长了,3个月了。我骨头断了,伤还没有好,当时没做伤情鉴定,我还能不能进行伤情鉴定了?

 

于立辉,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,对于行政诉讼、刑事诉讼富有经验。

于立辉:骨伤要经过一定的恢复期,当伤情,比如说一些功能性损害恢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法医才能给出一个鉴定结论,所以伤情稳定了以后做伤情鉴定是可以的。

把我打伤了,为啥不拘留他?

东营张先生:我9月份被两个人打成轻伤,轻伤二级,现在刑警队没有拘留对方,这种情况怎么办呢?

孟宪强: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间是两个半月审结。在两个半月之内公安机关要取证要调查,也包括向你询问,也包括向犯罪嫌疑人询问,现在这个时间正好还在正常期限。

你继续到负责办案的刑警队去咨询一下案件进展,如果对他们的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以向刑警队所在的公安机关来反映情况。

中标之后对方违约……

听众王先生:胜利油田执行维修招标任务,我们就中了标,框架协议签好了,结果中石化纪委审查他们,下了一个文件说招标的这些东西价格太高,也没说让执行,也没说不让执行,然后项目就搁浅了,押金还在他们手里,怎么办?

 

 

郭艳青,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,擅长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领域法律纠纷的处理。

郭艳青: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,你们在中标后,他会给你发一个中标通知书,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你们双方要签订一个正式的合同,等于你们之间已经存在了一个合同关系,是需要履行的。如果他们以招标的价格太高、不想履行的话,它需要废标,给你们解除合同,定金是要给你们返还的,返还之外还要给你补偿。

如果你想继续履行这个合同,你作为投标人,也是中标人,我建议你以书面的形式,给纪委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通知,把法律规定和后果、要承担什么责任讲清楚。你可以找一个律师帮你们写一个律师函,这是一个正式的文件。